第4卷第3期,2007年7月
原创研究
美国预防儿童期肥胖症立法的模式
Tegan K. Boehmer, PhD, MPH, Ross C. Brownson, PhD, Debra Haire-Joshu, PhD, Mariah L. Dreisinger
建议在引用本文时注明下列出处:由Boehmer TK, Brownson RC, Haire-Joshu D, Dreisinger
ML所著的《美国预防儿童期肥胖症法律法规的模式》[摘要]。2007年7月[引用日期]刊载于《慢性疾病预防》[网上期刊]。可从下面网址获取:http://www.cdc.gov/pcd/
issues/2007/
jul/06_0082_zhs.htm。
经同行评审
摘要
简介
由于公众对儿童期肥胖症流行情况认识的不断提高,通过鼓励健康进食和增加身体活动来应对肥胖因素环境的健康政策正越来越引人关注。然而,对州政策措施几乎还没有系统化的研究。本研究确认和描述了从2003年至2005年提出和采纳的州一级预防儿童期肥胖症的立法,试图识别提出立法地區的地理模式。
方法
我们审视了所有50个州的立法,确认了符合研究纳入标准的717個法案和134项决议。按时间、主题方面和地理位置分析了提出和采纳的立法之模式。
结果
总体来说,17%的法案和53%的决议得到了采纳。从2003年至2005年提出和采纳的法律法规数量有所增加。大多数提出的立法主题方面涉及学校营养标准和自动售货机(n
= 238);体育和身体活动(n = 191);以及研究、协调会和工作小组(n =
110)。采纳法案中涉及以下社区相关主题的法案比例最高:行走和骑车小路(37%)、农夫市场(36%)以及遍及全州的措施(30%)。接下来是模范学校政策(29%)和上学安全路线(28%)。我们还观察了提出立法的一些地区地理模式。州一级成年人肥胖症流行情况和法律法规的推介没有统计学上的关联。
结论
公共卫生和健康政策执业人员可使用这些信息来改善宣传措施,加强政治风气,以便在州政府内建立预防儿童期肥胖症的立法。扩展对提出和采纳立法帛监督(包括标准化的确认和分类),将改善评估进展和识别有效方法的能力。未来的政策研究应该调查预防儿童期肥胖症立法的决定因素、实施情况和有效性。